德国领馆质检报告签章
领事认证和使馆认证的区别:领事认证和使馆认证都是用来证明某个公文或证明的真实性及可信度,认证性质是一样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中国公民需要办理驾照认证,需要先将驾照、翻译件等相关证明在当地出具,然后再去交给本地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领事馆会进行审核、印章认证,使该证明变成可信的、被认可的证明。当然,针对不同国`家相关的认证流程也会有所区别。
总之,领事认证和使馆认证都是为了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可信度,当需要将中国的公文在国际上使用时,需要进行领事认证,可以在领事馆,也可以在大使馆申请认证。
目前,在我国办理涉外文件的领事认证还需要先到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办理认证,确认我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定机关的签章属实,然后送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由于出口企业的使领馆不在同一地区,不同国`家的使领馆又有不同的要求。给我国出口企业办理领事认证带来诸多不便。为了给出口企业提供便利,早在08年代初就开展了代理领事认证业务,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素以认证快速、质高方便的工作风格为出口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赢得广大出口企业的信赖和欢迎。
申请代办领事认证注意事项:
1、要提供清洁合格的认证文件,避免用不清洁或破损的文件,避免使用过期的原产地证,出具的CI要正规,CI纸太薄的要粘贴一张白纸。
2、认证文件须有公司章和贸促会认证章(及签名),避免印章漏盖、反盖或多盖以及印章不清,文件附页应粘连在正页上.并在交接处加盖贸促会骑缝章。
3、由商检局出具的文件上不能再加盖贸促会认证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4、要详填代办申请领事认证申请表中各栏目(有固定格式,与我索取),尤其是申请单位、地址、语种、邮编、电话、传真及经办人、使用国别、送往国别、送往使馆及文件名称、份数及编号也需填写清楚。文件份数控页计算,如需认证产地证一正二副,应写3份。返回时间可署具体日期或>尽快字样。一个单位申请送办二个以上使馆,每个使馆写一张申请表。
5、产地证中第l栏与第11栏的公司名称必须相符,CI上公司名称与所盖公司也需相符。
6、产地证中第6-10栏的内容如有错不能更改、只能重新制单。
7、CI的单价、数量与总金额的计算不能有错。
8、产地证签发日期不能早于CI日期。
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英文的“使用目的说明”:
巴基斯坦、黎巴嫩、印度、新加坡
下列使馆要求产地证、发票必须一起认证:
卡塔尔、黎巴嫩、约旦、叙利亚、阿联酋、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认证产地证需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参考:
伊朗、秘鲁、利比亚
下列使馆要求商业单据需做成商业证明书再送交使馆认证:
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意大利
下列使馆要求另需填写特殊表格格式;
埃塞俄比亚
韩国
科威特(白色产地证英文部分公司填写,阿文部分由使馆翻译,收20元翻译费);
意大利所有以公证书形式提交的文件应翻译为意大利语。请申请人保证所有公证书中意大利语译文的质量,译文不合格将存在被退件的可能性。
德国领馆质检报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