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使馆审计报告加签
如果您在中国签署授权书等文件需要在印尼国内使用,您需要进行双认证。双认证包括外事办认证和领事认证,到印尼国内才具有法律效力。
认证国`家
本次认证国`家为印尼。领事认证由印尼领事馆负责,使馆认证由印尼大使馆办理。
认证文件
本次认证的文件为授权书。授权书是一种特殊的书面文件,可以通过它委托他人代表自己完成认证业务。
认证时间
本次双认证需要的时间为12个工作日。领事认证和使馆公证的申请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前申请,以便在您需要的时间内获得认证文件。
驻华使馆加签是指驻华领事馆为申请人提供证明文件真实性的服务。
具体流程如下:
1. 发送电子版内容预审。
2. 终确认无误,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辅助资料:印章备案表、授权委托书等。
3. 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领事认证文件。
总结
领事认证和使馆认证是在外国签署的文件在该国境内生效的必要程序。如果您需要在印尼使用在中国签署的授权书等文件,需要进行双认证。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前申请双认证文件。
提交需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认证的份数。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领事认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通过领事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上的印章及签字真实,从而向境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境外的使用效力。
(2)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被认证的单据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法律效力,并被进口国有关机构(如贸易主管部门、海关、银行等)所承认和接受,确保出口贸易各项程序(如报盘、申请进口许可、出口结汇)的顺利进行。但是,由于领事认证并没有确认和证实单据文件上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所以进口国相关机构仍然可以对单据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以确认能否被进口国所接受。如果经进口国审核,单据文件内容不真实,尽管该单据文件经过领事认证,仍可能被拒绝接受。
(3)通过领事认证可以使进口国的驻华使馆对我国与其贸易进行统计和审查,特别是就进口国实行特殊贸易政策的货物实施审查并加以控制(如禁止或限制进口、反倾销等)。而且通过领事认证可以防止商人的伪造诈骗、弄虚作假和逃税行为。
(4)由于领事认证费用较高,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也可以达到变相限制进口的目的。同时,通过领事认证收取认证费用,也可以增加使领馆的收入。
涉外商业单据认证,是指贸促会依据有关规定、办法和要求对外贸公司、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根据进口国要求将本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等活动中用于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证)或有关保险公司、船代/货代和对外运输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证)送经贸促会进行认证并确认其印章属实等的活动。
印尼使馆审计报告加签